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管理部部长佟盛林指出,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★★,最担心的问题不是房价下跌★★★,而是★★“一房二卖”★“先卖后抵”等风险。很多人认为,备案登记就能够确保一房多卖的情况不会发生了,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★。由于目前市面上交易的往往是期房★★★,所以即使进行了备案登记★★,该商品房预售合同仍然没有法律上的物权效力★★★,而是必须要等到产权过户登记才算尘埃落定。在签订合同至产权登记过户期间,就有可能出现“一房二卖★”、再次抵押及开发企业原因导致法院查封等情形★。虽然这些情况的概率不太高,但毕竟发生之后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过于巨大★,所以绝对不能忽视★★。
9月25日★,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《关于我市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“一键办理”的通告》,沈阳市房产局、沈阳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宣布改革举措——将★★★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”升级为★★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”,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★★★“一键办理”。啥是★“一键办理★★”★★?预告登记与网签备案有什么区别?
这就是预告登记的作用,根据相关规定,预告登记后★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★★★,处分该不动产的★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也就是说,只要进行了预告登记★★★,别人就无权擅自处分购房者已经交了首付却还在等待过户的房子了。
据佟盛林介绍,自9月24日“一键办理”上线日仅两天时间,系统办理的预告登记件数就超过了200件★★★。
备案则是为保障购房人权益。备案过程中,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,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★★★。备案后会生成唯一的合同备案编码,并对房源交易状态公示、提供交易信息查询和共享。而且购房合同一旦备案,撤销具有一定难度。
此次改革推行的“一键办理”工作模式★★★,是将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》的附件中★★★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”升级为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(约定书)★”。当事人在签订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同时,填写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(约定书)”,即视为提出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。这样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网签备案成功后,网签备案系统通过系统接口,及时就将登记申请推送至不动产登记平台。不动产登记平台自动核验登记信息,符合登记条件的,平台自动核准登簿,不需购房人线下办理任何手续。购房人可实名登录辽事通App“沈阳市不动产电子登记簿查询证明”查看办理结果。该工作模式已于2024年9月24日正式运行。
佟盛林表示,预告登记是物权保障的利器,也是本次改革的核心内容。虽然沈阳早在2007年就开始推行不动产的预告登记制度,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(预售)》的附件中附有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约定书”★★,即购房人约定要进行预告登记,但实际中★★,购房人去进行预告登记者少之又少。据统计,今年1~8月,沈阳一次性付款单独申请办理预告登记只有不足200件。即便贷款购房的预告登记已实现100%全覆盖,购房者也普遍不知道预告登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★。
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究其根本,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,如果双方没有约定,未备案并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成立及效力。另一方面,购房合同备案在房地产调控与监管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★。大家可能听说过房地产调控“五限”★,限签就是其中之一,房产局通过对价格过高楼盘限制★★★、暂停其网签的方式,使得市场网签成交价格总体平稳,就是这么操作的。
明白了预告登记的重要性,很多人对网签和备案提出了疑问,二者存在有何意义?沈阳房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,网签和备案存在着本质的区别。网签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房屋销售行为★★★,维持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,防止开发商捂盘及★★★“一房多卖★”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★★★。完成网签后房产主管部门会在网上更新房源信息并公示,已网签过的房屋无法进行二次网签。但是合同双方一致同意,可以将网签撤销、退房。网签提高了交易的透明度,还便于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实时监控。